全省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我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青海省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青扶组﹝2018﹞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再次向全省社会组织征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此次脱贫攻坚项目主要针对深度贫困地区,所申报的项目以产业扶贫、技能培训、助医、助学、救困等扶贫为主(每个项目资金30万元以内)。
二、项目实施地区
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化隆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同仁县、泽库县、尖扎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贵德县)、海北藏族自治州全州。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社会组织填写《青海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申请书》《青海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19年8月13日18: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文档加盖公章报送到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1513室(西宁市五四西路69号省科技馆对面)。
附件:1.青海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朱 芳 山重锡 联系电话: 0971-6310973
电子邮箱:1152284943@qq.com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