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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海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一)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殡葬事业发展规划。重新梳理完善全省民政部门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77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监督5项、行政给付4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和公共服务2项,以上权责清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全面公开公布。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厅官网准确、规范公开年度厅系统财政预决算信息,对相关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依法公开全省性社会组织行政许可信息、年检结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案件信息,主动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时发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审核确认主要流程以及救助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支出等基本数据,全面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重要会议情况等信息公开。
  (二)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协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青海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制作并及时向省政府政务公开办推送一期社会救助政策解读视频,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录制“一把手谈为群众办实事”节目访谈,进一步丰富了解读形式。制作“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动漫动画,编发“政策解读双语”宣传口袋书、《社会救助案例汇编》《社会救助惠民便民政策30问》,在西海都市报、青海藏文报微信公众号发布《青海民政惠民政策百问百答》,进一步提升了惠民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工程,已初步搭建民政统一公众服务平台,通过“青海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民通办APP、“青海民政”网上办事大厅,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为公众提供政策查询、业务申报、待遇查询、资金到账、远程复审、阳光监督等便捷、高效、贴心的线上民政服务,高龄老人、残疾人、孤儿等多类民政服务事项,不用出门即可“自助办、掌上办、一网通办”。着力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力度,厅门户网站全部支持IPV6访问,二、三级页面支持度达100%。进一步健全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相关处室局、厅属单位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我厅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4个,其中微信订阅号8个,微信服务号2个,移动客户端1个,今日头条2个,抖音账号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建立健全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并重点加强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厅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印发了《青海省民政厅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在申请备案、注销备案、管理制度、信息发布、信息安全、留言互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厅分管负责同志与各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相关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并录入了全国政务自媒体信息报送系统。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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