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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救灾司张卫星副司长就海西“8.28”地震抗震救灾提出四条要求

  2009年8月28日9时51分,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地区发生M6.4级地震,震中位于北纬37.6度,东经95.8度,震源深度7公里。

  地震灾害发生后,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张卫星带领工作组紧急赶赴大柴旦深入震中指导抗震救灾。

  张卫星副司长查看灾区情况和听取省、州、行委抗震救灾汇报和民政救灾专题汇报后,从三个方面充分肯定了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响应及时;二是转移安置灾民迅速及时,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三是防震减灾工作扎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此次“8•28”6.4级地震的损失。同时提出了四条要求:一要重视灾情核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继续深入核灾,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二要如实发布灾情。灾情发布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之一,必须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及时向公众、媒体如实地发布灾情;三要确保灾民生活。要保证受灾群众渴不着、饿不着、淋不着、冻不着;四要做好倒房统计工作。要认真总结以往倒房重建工作的经验,深入细致地做好受灾群众的房屋评估、鉴定、统计工作,尽早列入恢复重建计划,尽早制定恢复重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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