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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

  根据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决策部署,省民政厅近日印发《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从4月22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今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人只需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户口簿和低保证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地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并通过信息系统推送至业务属地受理窗口,办理结果也将采取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可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马上办、就近办、异地办”。

 
编审:陈楠 编辑:霍艳珺 供稿:旺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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