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民政厅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周密部署,强化督导。加强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印发《关于调整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青民办〔2020〕111号)和《2020年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青民办〔2020〕119号),对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厅系统政务公开14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处室。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方法,并定期下发通知进行督导督办,持续推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总体看,全年厅机关各处室局工作主动、推进有力,厅门户网站设置合理、更新及时,为全面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着眼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公开。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据新的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机构职责,依法全面梳理8个业务部门原有的64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重新编制120项省民政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审查并统一合法依规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统一集中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青海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报备,完成1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并向厅务会报告,对21个本厅内部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共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38份。根据省政府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完成民政领域清理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对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库,认领青海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完成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执法人员录入工作,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四是推进民政领域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特困供养、福利慈善、养老服务、孤残救助、儿童关爱等服务业的服务保障情况,做到了招标公开、招聘公开、采购公开、服务公开。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进公开。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厅本级门户网站公开公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深入贯彻《慈善法》和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在建立慈善捐赠管理、慈善信息公开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大慈善信息公开力度上作了探索。二是推进民政领域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三是深入推进财税相关信息公开。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根据《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在部门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围绕重点热点问题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按要求及时向省政府督查室等报送了阶段性进展报告和年度完成情况报告。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答复全文。将“五公开”融入公文办理程序,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确定与公开发布机制,各处室局及时送厅信息中心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二是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民政部相关工作要求,在向厅机关各处室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厅本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厅信息中心依托厅公文处理程序,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加快建设政务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了互动功能,增强了传播效果。根据省上统一部署,全面完成厅门户网站IPV6改造。四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相关要求,把握舆情回应重点,完善政务信息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处置、回应、评估工作机制,舆情回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拓展形式,主动作为。2020年,我厅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部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规划计划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民政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尽快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网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扎实作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主要内容集中于社会救助领域,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享受标准等,同时也有关于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咨询和索取,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不予公开外,其他符合申请公开条件的都及时予以公开,对不属于民政部门公开范围的及时引导并联系相关部门,帮助申请对象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对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情况,均进行了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地建立健全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并重点加强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厅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