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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民政厅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周密部署,强化督导。深化厅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全年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务会议研究议题,审定 印发了《2019年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就厅系统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厅办公室全面加强厅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督导督办。总体看,全年厅机关各处室局工作主动、推进有力,厅门户网站设置合理、更新及时,为全面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着眼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权放权,及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主动向省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信用青海”网站及时推送相关信息。三是推进民政领域产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特困供养、福利慈善、养老服务、孤残救助、儿童关爱等服务业的服务保障情况,做到了招标公开、招聘公开、采购公开、服务公开。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进公开。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厅本级门户网站公开公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深入贯彻《慈善法》和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在建立慈善捐赠管理、慈善信息公开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大慈善信息公开力度上作了探索。二是推进民政领域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于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三是深入推进财税相关信息公开。详细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根据《青海省预算信息公开办法》,在部门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围绕重点热点问题推进公开。一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政策性文件评估,年内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现行政策性文件施行情况评估件1件,并列入省政府“710”政务督办事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按要求及时向省政府督查室、省财政厅等报送了民生十件实事阶段性进展报告和年度完成情况报告。将“五公开”融入公文办理程序,完善公文公开属性确定与公开发布机制,各处室局及时送厅信息中心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二是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厅信息中心依托厅公文处理程序,进一步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加快建设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了互动功能,增强了传播效果。四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对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相关要求,把握舆情回应重点,完善政务信息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处置、回应、评估工作机制,舆情回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拓展形式,主动作为。2019年,我厅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部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规划计划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民政厅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尽快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厅还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网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扎实作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主要内容集中于社会救助领域,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享受标准等等,同时也有关于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民间组织管理等民政业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咨询和索取,除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不予公开外,其他符合申请公开条件的我们都及时予以公开,对不属于民政部门公开范围的我们及时引导并联系相关部门,帮助申请对象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对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情况,我们均进行了合理的解释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27
1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18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421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41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工作制度与机制上还有待进一步地建立健全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并重点加强对外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厅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1月21日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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