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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在西宁召开

  12月28日,青海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以下简称“爱促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在西宁召开。驻青军警各部队、省民政厅有关领导、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青海省爱国拥军促进会财务报告》《青海省爱国拥军促进会章程》(审议稿)、《青海省爱国拥军促进会会费管理暂行办法》,表决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
  会上,新当选的王长明会长代表第二届理事会作表态发言,并明确了爱促会今后工作的具体思路。省民政厅刘海宁副厅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要发挥宣传示范作用,抓好拥军优属政策宣传和爱促会自身宣传,充分发挥爱促会作为全省第一家爱国拥军社会组织的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了解爱促会、支持爱促会。二要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引导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双拥共建活动中来,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支持,赢得党和政府支持。三要按章程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爱促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青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王盛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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