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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启动三级救灾应急响应

  经核查,1月21日1时13分发生在我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M6.4级地震已达到《青海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省三级救灾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经副省长、省减灾委员会主任匡湧同意,决定于1月21日10时07分启动省三级救灾应急响应。
  海北州门源县6.4级地震发生后,匡湧副省长带领省政府应急办、省民政厅、省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赶赴震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查看受灾群众生活情况。省、州、县三级民政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查灾情,并将灾情及时上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全省各级有关部门正按照《青海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有序开展救灾相关工作。


编审:王伟 编辑:曲珍永藏 供稿:秦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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