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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安排部署2015年自然灾害损失核定和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雪灾、干旱、风雹、洪涝、低温冷冻等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同比2014年属灾情偏重年份,农牧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为准确掌握灾害损失,有效保障今冬明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9月14日,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自然灾害核定和冬寒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调查摸底情况的通知》(青民函〔2015〕186号),对做好2015年自然灾害损失核定和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不少于受灾县、乡镇、建制村以及自然村10%的比例,扎实组织入户调查,认真核减重复受灾人口和农作物等核心指标数据。同时,充分发挥协调职能,积极做好与农牧、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年度灾情会商、损失核定工作,确保灾害损失数据全面准确。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情况,科学评估冬春期间本地区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伤病治疗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实际困难,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台账,周密筹划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展开,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喇国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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