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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扎实推进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

  为加快发展海南州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积极探索农牧区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途径,海南州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安排部署,迅速在海南州贵德县尕让乡、贵南县茫拉乡、兴海县河卡镇、同德县巴沟乡、共和县恰卜恰镇开展以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为主,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为困难老人提供包括基本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服务的养老服务活动。
自7月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海南州民政局把推进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作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关爱行动的具体措施,强化领导,全力推进,在各县民政部门和试点乡镇的共同努力下,严格确定服务对象,规范申请程序,公开审批环节,共确定141名代养服务对象,其中:共和县24人、贵德县41人、贵南县25人、兴海县42人、同德县9人。截至目前,根据141名代养服务对象的需求,其代养服务员已确定,并由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购买服务对象签订三方协议,确定代养服务关系,开始了代养服务相关工作。根据代养服务的标准,以服务满1个月为时间单位,将为代养服务对象提供入户型日间照料服务的服务人员发放500元购买服务补贴,为代养服务对象提供全日制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发放800元购买服务补贴。
下一步,海南州民政局将结合试点工作的开展,着重在解决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探索社会化多方参与的代养方式及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代养服务工作规范、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实践和总结,做好代养服务的“扩面”和“深化”工作,推动我州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农牧区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推广打好基础、当好试点。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海南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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