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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下达2015年第二批临时救助补助资金5876万元

  8月14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各地2015年度第二批临时救助补助资金5876万元。今年全省共下达临时救助补助资金13438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资金2000万元)。
  6月份,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临时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将各地考核结果作为省级补助资金分配下达的重要依据,并首次通过基数+奖补的模式分配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即按照各地城乡居民常住人口数确定资金基数,同时安排30%的奖补资金与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今年下达各地奖补资金1669万元,进一步调动了各地工作积极性。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解决好城乡居民遭遇的临时性、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严格执行社会化发放要求,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贾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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