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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全面启动

  2008年3月26日,省人事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就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相关事宜做了安排部署。
  全省首次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在国家人事部、民政部统一组织下,由省人事厅、省民政厅具体负责的一项社会工作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合格者由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社会工作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人事部、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相关文件的通知》,报考人员的范围为:凡是在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信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社区和社会组织中专门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考试报名工作从4月7日正式开始。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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