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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下拨2014年第二批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53亿元

  9月28日,省民政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下达各地2014年度第二批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此次共下达资金3.53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67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85亿元;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服务费143万元。我省2014年度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和提标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完毕。
  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就低保资金管理及发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要尽快分配下拨资金,及时将低保金兑现落实到低保对象手中,保障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安全运行;三是严格执行社会化发放的要求,并认真做好资金发放的统计工作,及时将资金执行和分配下发情况上报省民政厅、财政厅。


 编审:王伟 编辑:贺世瀛 供稿:马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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