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青海省民政厅救灾粮食运输管理规则(试行)》、《青海省救灾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救灾粮运输、接收、入库和发放相关工作,尽快将救灾粮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确定救灾粮使用范围和发放对象,建立健全物资接收发放账目,主动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编审:那永成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阿燕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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