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安排,4月20日前完成符合移交条件的军休职工档案整理工作,4月30日前完成集中审核工作,5月10日前完成集中审定工作,5月15日前军地各部门汇总上报审定情况,9月30日前完成移交安置工作。
会议要求,军地各部门要密切协作,主动作为,科学筹划,合理安排,严格按照各阶段任务分工,保质保量的完成好第六批军休职工移交安置工作。
编审:那永成 编辑:贺世瀛 供稿: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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