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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为67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58亿元

  为切实保障好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元旦、春节期间基本生活,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在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为全省66.67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和部分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5792万元。具体发放对象和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重点优抚对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360元。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发放程序,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做好节前其它各项救助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助,切实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过冬、顺心过节。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闫丽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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