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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全面完成首次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为提升全省五保供养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五保供养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青海省星级敬老院评定办法,从今年4月开始,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首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活动,目前评选活动已顺利结束。10月14日,省民政厅安排兑现敬老院运行管理奖励补助资金。
  依据办法规定,全省共评定出“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8所,“二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3所,“一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34所,并于近期正式挂牌。根据评定结果,省民政厅对获得星级命名的敬老院,按照三星级每人每年1200元、二星级1000元、一星级8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奖励,用于机构运行管理,所需资金从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共计兑现2013年度运行管理奖补资金488万元。同时,还为18所三星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配备生活服务用车。
  通过开展敬老院等级评定和星级管理,实行星级等级奖补制度,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对敬老院的管理意识,提高规范管理和供养服务能力。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冯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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