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3年全省享受70岁以上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有25.87万人,共需发放资金10126.5万元,按照省财政补助30%、州县配套70%的要求,其中省级财政补助3037.95万元,州、县财政配套7088.55万元。
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本地区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手中。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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