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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顺利完成第五批军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根据国家民政部的安排部署,青海省圆满完成了民政部下达的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 截至11月30日,共接收安置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98名,接收安置率达到100%,其中西宁、海西地区安置数占全省的90%。目前,正在抓紧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军地交接双方高度重视这次交接安置工作,省民政厅、省军区、武警总队联合成立了移交安置工作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工作。各级部门密切合作,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审查档案、核算工资,实行“统一审核、统一接收、统一安置”的一条龙服务,全力解决接收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针对无军籍职工最关心的医疗保险和生活待遇两个问题,省民政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一是移交西宁地区的无军籍职工全部纳入西宁市医保,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安置在全省其他各地的无军籍职工,原部队已申报当地医保部门手续的,由原部队和民政部门协同办理医疗结转手续。二是移交地方的无军籍职工其政治、生活待遇享受与地方事业单位同职级退休职工相同待遇。以上两项措施有效解除了无军籍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了第五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交接工作圆满完成,达到了移交部队、接收单位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三满意”。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毛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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