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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排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2012年过冬取暖补助资金6368万元

  为切实保障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冬季期间的基本生活,积极稳妥地促进灾区群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1月27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慈善总会下发了《关于下拨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资金的通知》,向玉树极重灾区安排2012年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资金6368.22万元。

  玉树地震中一般灾区经过两年的恢复重建,已基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此次冬季取暖补助对象主要为玉树县结古镇及11个建委会覆盖范围内的受灾群众,剔除干部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后,共计为25151户78620名受灾群众发放补助,补助时间从2012年10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共7个月),为每人一次性发放取暖补助810元。

  为确保这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玉树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省民政厅要求玉树州民政部门结合“搬新家、拆帐篷、清环境”工作,当前全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二是明确下拨资金用途,严禁挪作他用;三是设立发放点,严格发放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四是协调有关部门保证燃料市场供应,确保价格平稳,满足灾区群众需求。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何振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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