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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合治理第七考核组检查考核省民政厅2012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1月22日下午,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第七考核组一行4人检查考核省民政厅2012年度综治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五个步骤全面考核检查了民政厅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对综治整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考核组认为,省民政厅在落实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计划和安排详细,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与实际结合紧密,工作落实到位。为维护我省的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做出了应有贡献。考核组对省民政厅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措施,全面安排部署综治工作。二是责任制度到位。建章立制做到了规范、完整、全面,形成了检查督办机制,从制度上为工作做保障。三是工作重点到位。包括基层民主自治、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及边界纠纷调处、各类信访矛盾排查、退伍安置在内的各项重点工作措施到位,落实较好,在很大程度上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促进作用。尤其是“平安社区”“平安边界”“平安家庭”建设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四是监控预防到位。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做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从制度、设施、措施上进行全面防控,保障了机关安定。五是群防群控到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帮助社区进行平安创建,做到了群防群治。检查组还就进一步做好综治工作,对民政厅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长明作了发言,他向考核组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吸纳考核组的宝贵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宣传力度、强化综治工作组织领导、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切实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贡献力量。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 沈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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