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决定从2012年8月13日9时紧急启动《青海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大通县人民政府及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已进入四级响应实战状态,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同时,省民政厅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灾核灾,全力指导抗洪救灾工作。
编审:张洪 编辑:沈丽君 供稿:郭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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