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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排1400万元资金新建7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5月27日,省民政厅商省财政厅安排下达1400万元资金,在西宁、海东、海西三个州地市新建7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计划今年10月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全省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覆盖率将达到95%以上。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图纸、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合理安排、科学施工,按期完成储备库项目建设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储备库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禁超投资、超预算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质量安全标准,把好防震、安全等方面的质量关。年内,省厅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地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孙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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