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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落实2012年度高龄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71万元

  根据青海省高龄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规定,海北州民政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障全州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
  全州80岁以上高龄老人共计1657人,补贴标准为:80-89岁每人每年480元、90-99岁72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1200元,按照省级承担30%、地方配套70%的规定,共落实2012年度高龄补贴资金82.2万元。
  全州重度残疾人1360人,其中城镇118人、农村1242人,发放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100元、农村5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承担80%、县级配套20%,共落实2012年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88.68万元。
  以上两项资金共计170.88万元,资金发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动态管理,由海北州及各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发放,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对象手中。


编审:王伟 编辑:沈丽君 供稿:海北州民政局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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