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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与各地民政局签订2012年“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省民政厅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根据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达民政厅的《2012年度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州、市、地民政局签订《2012年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制定了《全省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将目标责任内容分条逐项细化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逐项对照检查验收,分条评分。

  目标责任书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作纳入计划。将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纳入了本部门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并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创新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和规范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确保群众自治组织健康发展;三是目标责任明确。各州(市、地)民政局与所辖县(区、市)民政局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平安创建目标责任;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社区创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区居民自觉遵纪守法;五是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治维稳”、“扫黄打非”、“无毒社区创建”、“暂住人口登记”等工作,社区民间纠纷调处成功,发案率明显下降,居民安全感明显上升,年内综治考核合格达标;六是加强信息反馈。加强对各地平安社区创建工作的信息反馈,要求各地每半年反馈一次工作信息。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马旺花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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