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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谈话 促进廉洁自律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11月15日,省民政厅党组,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开展了本年度新提任、转任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本次谈话结合厅机关新提任和转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具体情况,在加强廉政建设和执行政治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政治修养。注重加强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自律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接受监督,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二要增强监督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岗位廉政风险意识,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觉主动地把廉政规定作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作为时刻规范工作行为的根本准则。三要积极创先争优,保持高尚情操。增强自律意识,把廉洁从政同民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廉洁促创先,用廉洁争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在为民服务的实践中健康发展。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方向东同志在谈话中要求,要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必须要算好廉政“七笔账”,即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同时要准确把握慎微,慎初,慎友,慎亲,慎权,力求做到 “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使用手中权力,努力成为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五官”端正的好党员好干部。

  参加廉政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表态,不辜负厅党组和同志们的期望、重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遵章守纪,起到模范表率作用,认真履行好职责,为青海民政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任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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