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五一”长假即将来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要害部门的管理,确保节日安全。厅属各事业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值班名单报厅计财处。
附:厅机关值班表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青ICP备05001072号-1 中文域名:青海民政.政务 Copyright © 2006-2020 青海省民政厅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