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决定》精神,2002年省政府纠风办在省统计局的配合下,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对全省5年来17个行业和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测评排序。行风综合测评排序既是对全省五年来行评工作的量化总结和全面评价,也是对被评行业部门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满意的一次行风建设成效的检验。此次民主测评,在全省范围内印发测评表50000份,并将测评表依据科学的比例在省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州(地、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46个县市区进行了编码分配。测评对象包括工人、农牧民、机关干部、个体工商经营者、民主党派人士等,测评范围全面广泛。截止2002年12月5日,全省共收回测评问卷49423份,回收率为98.85%。
综合测评排序结果为:国税、民政、邮政、地税、检察、工商、铁路、电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人事、联合通信、教育、电力、移动通信、卫生、公安。其中,国税、民政、邮政、地税4部门得票位居前列,群众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据悉,省政府纠风办将对排在末尾的行业部门的行风工作进行重点督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