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促进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的行业作风建设,根据《民政部20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民政部〔2002〕43号文《关于印发2002年全国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今年在我省所有民政基层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将《2002年全省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10类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评议标准
2、10类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调查表
3、10类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社会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