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位置 排序
字号:
分享:
打印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010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青海省8.55万名低保对象节前领取1200多万保障金

  为了让保障对象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省民政厅、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及时预拨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939万元。要求各地在元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2002年1-2月份的保障金。省民政、财政部门抽调人员,深入西宁、海东、海南等城市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民政部门接到通知后,加大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节前兑现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给8.55万名保障对象领取了保障金,发放资金1218.85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939万元。各级民政部门在核定扩保人员,加强对原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保障资金的发放工作,西宁市共给37810名保障对象兑现两个月保障资金533万元;海东地区除循化、化隆两县只兑现了一个月保障金外,其余地区均兑现了两个月的保障资金,共为15235名保障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12.5万元;海南州给8329名保障对象兑现1至2月份保障资金148.42万元;海南州兴海县为保障对象兑现了1-3月份的保障金;海西州给10699名保障对象发放1至2月份保障资金187.36万元;海北州除海晏县只兑现了一个月保障金外,其余地区均按规定兑现了两个月保障金,全州共为5325名保障对象兑现保障资金51.37万元;玉树州和果洛州分别为本地区保障对象兑现了两个月保障资金23.42万元、30.88万元;黄南州给本地区2785名保障对象兑现保障金31.9万元。

至此,各地民政部门按照省政府要求,在“春节”前一次性兑现了1—2月份低保对象的保障金,确保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有力地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青ICP备05001072号-1 中文域名:青海民政.政务 Copyright © 2006-2020 青海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