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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结合实际开展社区建设工作

  格尔木市立足本地实际,结合社区建设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分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自今年8月份省、州民政部门领导到格尔木市,建议该市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后,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立即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并及时召开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有关文件,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现在部分街道办事处已成立了社区服务青年志愿者队伍,有力推动了城市社区工作的开展。

  格尔木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内容,并制定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措施。同时又出台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保证了社区建设工作有步骤地开展。

  目前,格尔木市按照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工作,按照城市社区的构成要素,拟在年底前,将原有的34个居民委员会,调整为1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初步构建社区组织机构的基本框架。

  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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