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厅“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对省民政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以下同志组成:
组 长:克 保 民政厅副厅长
副组长:辛有昌 民政厅纪检组组长
陈庆华 人事教育处处长
成 员:孙 林 办公室主任
傅积仓 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王长明 优抚安置局局长
莫重录 救灾救济处处长
索 南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李巷泰 区划地名管理处处长
苏卫宏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李允昌 计划财务处处长
王丽娟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金月霞 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教育处,陈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冀同志为联络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