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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今年要唱几出“大戏”

  社会福利、城镇“低保”、灾民救助、社区建设工作是令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日前,青海省民政厅在西宁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会上确定从今年起随着青海省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百姓将从以上几项民政事业中享受到更大的实惠。
  在福利项目的建设上,将以西宁市为重点围绕解决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服务滞后的问题,计划投资3500万元,在西宁市新建3所规模较大、档次较高、 功能齐全的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活动中心;投资300 万元新建10座具有民族特色的殡仪馆;投资200万元改造10 座烈士陵园;在海东地区、海西、黄南、海北、海南州新建5 所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到2005年力争使全省城镇中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数量达到20个,集中收养人数达到1500多人,基本建成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另外,今年青海省将加强殡葬改革,按照国家一级馆的标准改造西宁殡仪馆,更新共和、刚察、互助、同德、德令哈殡仪馆火化设备;逐步实现公墓园林化,将全省现有171处公益性公墓和4  处经营性公墓所占的荒山瘠地市场经营行为和丧葬活动,倡导移风易俗。
  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门关注的又一重点,今年全省全力筹措救灾救助资金达成1亿元,向灾民提供8400 万公斤的救助粮并且在未来的10年内,青海省每年的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的救济事业费不低于650万元,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实现专户管理。同时新建省级救灾物资仓库2个,州(地、市)级仓库8个,县级仓库40个,救灾物资储备总量达到1300至1500万元。稳妥开展现行“低保”制度与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合并、衔接工作。认真解决县一级财政“低保”资金不到位、发放不规范、缺少必要的法规和动态管理跟不上的问题。另外到2002年城市和县城的困难贫困人口均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在西宁市四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改革现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城市基层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以2000—3000户的规模划定了社区,成立了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中力量抓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拓展社区服务。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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