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位置 排序
字号:
分享:
打印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关于对青海社团事业促进会注销登记的通知

  你会自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批准成立以来,至今未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也未开展任何活动;鉴于此,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注销青海社团事业促进会的登记,请接此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将青海社团事业促进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其余事项按照《条例》第四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青ICP备05001072号-1 中文域名:青海民政.政务 Copyright © 2006-2020 青海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