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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社团登记的通知

  根据民政部民发[2000]256号文件精神,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可免予社团登记,省级及其以下地方性的残疾人联合会都应按照《条例》规定履行登记手续。请贵会接此通知后,于60日之内到青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复查登记手续和接受年度检查,经审核合格后,由登记管理机关颁发新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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