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建议精神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项目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厅“十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呈报你委,请予研究立项。
一、我省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省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特殊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仍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的增长。截止1999年:
1、我省尚未有一处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活动中心、民办收养收单位、精神病福利院、老年公寓。
2、我省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在全国是最差的。全省仅有综合性社会福利院5所,儿童社会福利院1所,床位330 张,收养、代养人员200余人, 床位数和收养人数仅占全国总量的0.24‰-0.25‰,拥有资产248万元,尚不到西藏的1/4 ,我省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在全国是最差的。农村牧区建有敬老院94个,床位1110张, 列全国各省区倒数第一, 拥有资产222万元,还不到西藏的1/3,在全国是最少的。
3、我省没有一家社区服务中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制的建立,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作为省会城市的西宁,在社区服务建设方面已远落后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4、至今没有一所等级殡仪馆。我省现有殡仪馆6 所,其中有民族特色的殡仪馆3所,全省年火化量仅4000具左右。尤其西宁市的殡仪馆设在市区,火化任务重,投入不足,设施简陋,污染很大。我省藏族、蒙古族、土族群众一直沿用天葬、水葬、火葬等习俗,近年来由于食尸鹰数量锐减,天葬给群众带来极大不便,同时由于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和“禁止水葬”宣传教育的深入,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已普遍认识到水葬并非文明葬法。但是我省殡仪馆布点过少,远远不能满足各族群众的丧葬需求。
5、破损不堪的烈士陵园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极不协调。我省共修建烈士陵园35座和5处独立的烈士纪念建筑物, 其中安葬着4330名革命烈士。近50年来,这些烈士陵园是各级党委政府褒扬革命烈士,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
40处烈士陵园及建筑物大部分建于50年代,恶劣的自然环境致使建筑物长年风剥雨蚀,特别是遭受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严重破坏,造成大部分纪念碑底座下沉,碑文脱落,烈士土坟塌陷,纪念厅、骨灰存放室破旧,尤其是牧区的烈士陵园围墙损坏严重,畜群四处乱窜,这种残破状况与城镇建设极不协调,烈士遗属心里悲寒。长期以来,烈士陵园实行分级管理体制,除西宁市烈士陵园为国家管理投资外,其余烈士陵园由本级政府管理。由于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基本没有维修改造经费的投入,致使烈士陵园长期得不到修缮。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改变,不仅使“褒扬烈士、教育后人”的功能难以发挥,而且在政治上也会产生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6、我省境内铁路沿线的西宁、哈尔盖、柯柯、格尔木4个军供站,分别建于六、七十年代,建站以来,完成了 272万余名执行作战、训练、执勤、抢险救灾和战略施工等任务过往部队官兵的军供接待任务。特别是1990年以来,在接待设施落后且破损老化严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拉萨戒严部队的进驻、回撤,西藏羊湖电站及兰州至西宁至拉萨光缆通信战略施工部队等20多批次大型的军供接待任务,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但是,由于我省4 个军供站建站时间比较长,加之恶劣的自然环境,使站内设备、设施老化破损严重。主要问题是:(1)伙房、餐厅墙体裂缝,墙皮脱落, 层面漏水,地基下沉等问题比较严重。哈尔盖、柯柯两站的伙房、餐厅已不能正常使用;(2)供水管道自建站至今20 年未曾更新,全部锈蚀腐烂,已不能使用,接待部队用水由军供站职工从站外挑水供应;(3)供电线路严重老化, 配电负荷小,不能满足大批量部队过往时的用电需求;(4)灶具、 餐具不足,无送餐、保温设备;(5) 根据我省整体环保建设要求,从明年开始各地生活用燃料必须用天然气代替,因此,锅炉、茶水炉、灶具必须进行全面更换。
7、我省共有设站及不设站的收容遣送单位有11个, 担负着全省各州县的收容遣送任务及西藏地区自流人员的中转工作。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人口流动特别是盲目打工无着人员巨增,对社会治安等社会事务管理造成极大冲击。现有的收容遣送站建于六、七十年代,目前普遍存在墙体开裂,屋顶漏雨,设施陈旧,已无法使用,极不适应当前的收容遣送工作,给全省的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尤其影响着政府和省会城市的形象。
二、加快我省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发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福利事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社区居民、灾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流浪乞讨人员等是不可忽视的特殊社会群体,尤其是老龄化的到来伴随着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社会化养老的需求迅速增长。我省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45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9%,其中,孤寡老人1.6万,身边无人照顾的离退休老人2万余人。这些老年人中有近50%的急需养老、医疗、 临终关怀等项服务。同时,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残疾人、孤儿及社会弃婴的养护康复条件也亟待改善。由于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少、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低,福利服务、社区服务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需求增长的矛盾日趋突出。因此,加快我省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对福利服务的需要,对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的开发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 经济发展滞后的边远省份,少数民族自治区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 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2%。 历史上除汉族和信奉的民族群众有土葬习俗外,其余藏、土、蒙古等民族一直沿用天葬等习俗。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殡葬改革的深入和人们保护环境意识的增强,各族群众用火葬取代其他葬法的要求非常迫切,各级政府兴建殡仪馆的积极性也很高。鉴于我省多民族、多宗教的基本省情,又处在与国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渗透分裂活动斗争的前沿,推进殡葬改革不仅有利于保护“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而且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还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
三、对“十五”期间我省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1、社会福利机构
“十五”期间,以国家投资为主,在西宁市新建3 所规模较大、档次较高、功能较全的示范性社会福利机构,即老年公寓、老年人康复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
完成海东社会福利院的更新改造项目。
在海东地区、海西州、黄南州、海北州、海南州新建5所综合福利机构。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人口密集、气候条件较好的地区,兴办社会福利机构,争取完成湟中县多巴社会福利院、西宁市城北区民族福利院、祁连县社会综合福利院、玉树县社会福利院及玛沁县社会福利院等8 个县级社会福利机构新建项目。
五年内力争使全省城镇中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数量达到20个左右,床位总量达到1800张左右,集中收养人数达到1500人左右,其中自费代养人数比例达到60%以上。
2、殡葬设施
按国家一级馆的标准对西宁市殡仪馆进行改造。
新建互助、民和、格尔木、平安、大通、湟中6 所三级殡仪馆。
德令哈、共和、刚察、同德4 所殡仪馆更新火化设备、维修危旧房屋、配备殡仪车辆,提高火化能力。
在玛沁、天峻、同仁、贵德、玉树、海晏、河南、尖扎、贵南、兴海、祁连新建11个具有民族特点的殡仪馆,逐步以火葬替代天葬和火葬。
3、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建筑物
计划用五年时间,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对全省40处国家、省、地市、县的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维修改造。
4、军事供应
军供接待任务日趋繁重。兰州战区、成都战区、二炮及国防科工委也每年要派部队赴藏进行高原适应性战区训练和发射任务,为确保军用饮食快速供应,及时高质量保障过往部队,我厅拟用4年时间分别对西宁、格尔木、哈尔盖、 柯柯4个军供站进行全面维修改造。
5、社区服务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带来的“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原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多种福利服务向社会转变。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的需迅速增长。根据民政部等十四部委《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为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拟用5 年时间筹建西宁市、格尔木市、海东地区、德令哈市社区服务中心各一个。
6、收容遣送站
拟对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等5 处收容遣送站的围墙、收容人员住房、食堂、教室、澡堂等进行全面维修改造。
7、救灾通讯网
我省是一个灾害多发区,通过建立安全快捷的救灾通讯网络系统,改变目前基层查灾、计灾、核灾工作难度大、上报灾情滞后、数据不规范等问题。拟于“十五”期间,就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网络化管理,救灾专用通讯网络建设,为六州一地一市47个县(市、区、行委)配备高性能、大容量的救灾通讯硬软件设备370 台(套)及附属设备。
8、救灾物资仓库
建设省级物资储备仓库是民政部的要求。西宁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具有辐射范围广、交通便利、运输方便的有利条件,一旦发生特大灾害可及时将救灾物资送出去,从而避免无救灾储备和远距离调拨贻误救灾时机的情况出现。拟于“十五”期间新建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一个,计划修建在省西宁市,征用建设用地10亩,修建大型库房,物资装卸平台,晾晒场以及配套的办公室、值班室等配套设施;在青南三州尚未建立救灾储粮会组织的110 个乡镇建立储粮会储粮仓库,以提高救灾救济的快速反应能力。
以上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变我省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落后的状况,有力地推进全省社会福利事业、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很多年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民政事业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始终没有在全省的计划中占有一席之地。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又是促进社会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借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建议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在制定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时能够将我省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内容考虑列入,并将以上项目纳入全省基建项目计划之中。
以上建议妥否,请审核。
附:1、 《关于青海省“十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项目 计划的说明》;
2、 《青海省“十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计划 表》;
3、《青海省2001年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