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为了尽快改变我省殡葬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加快我省殡葬事业的发展,厅里准备分期分批的对全省殡葬基础设施进行新建和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调研,对本地区所需新建或改造的殡葬项目作出规划,提出立项意见,并经政府同意后,按要求进行上报。
二、所需上报材料
1、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的项目申请报告;
2、当地人民政府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批文;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规模、资金来源、效益预测等);
4、当地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
5、若需征地,还需送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书;
6、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文书。
三、上报材料务于2000年12月31日前报省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