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全省的婚姻登记工作情况,现将婚姻登记情况统计表发给你们,请认真填报。为确保填报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中项目逐项填写,项目要全,数据要准。
二、统计数据截止2000年12月31日,上年遗漏的数据不得加在本年度进行统计。
三、各州、地、市民政局,要将所属县市区的数据进行核实后再上报省厅。
四、请各地务必于2001年元月底前将统计表报送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五、省厅根据各地所报数字进行抽查,发现虚报数字的要通报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