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位置 排序
字号:
分享:
打印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 :

关于申请优抚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经费报告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的通知》(民发[2000]230 号)文件及全国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会议精神,今年11月至明年6月底, 全国将开展优抚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根据普查要求,我省要建立优抚安置信息管理系统,需购置配备部分计算机,购买专用普查软盘。另外,要召开全省普查工作会议,培训普查人员,印制普查表格,制做证件。以上工作需经费53万元,恳请省财政予以专项安排。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承办:青海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青ICP备05001072号-1 中文域名:青海民政.政务 Copyright © 2006-2020 青海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