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不仅再次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严重干旱,同时还遭受了高温、冰雹、洪水、山体滑坡、病虫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农牧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灾区人民生产生活发生严重困难。面对严重的灾情,十月十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今年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的通知》,截止十月三十一日,省民政厅捐赠物资接收站接收捐赠的物资主要有民用铝锅、面粉、青稞、大米、布料、胶鞋、旧衣物、桌橙等。现将捐赠物资分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和指标。根据今年的救灾救济工作突出重灾区的原则和各地受灾程度以及今年捐赠衣物量大的实际,这批捐赠物资主要安排给青南地区,对西宁市三县和海东六县也给予了适当安排(具体见附表)。
二、组织方法。各地接此通知书后,西宁市三县和海东六县各自组织车辆到省民政厅救灾物资仓库拉运。其它六州各县物资,由各州民政局统一组织车辆到省民政厅救灾物资仓库拉运到州,再由各县负责拉运。运费由各有关州县承担。
三、发放要求。捐赠物资统一拉运到县级民政救灾物资仓库,由县民政局进行接收、分配和发放,操作中特别要突出重灾乡、重灾村社和重点灾民以及五保、优抚对象。要严格按照救灾物资发放的有关规定,不得平均分配。发放的同时要认真填写《救灾物资发放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自留备查,一份上交县民政局存档。
联系电话:
省民政厅救灾物资仓库 0971-8149357 周志胜
附:捐赠物资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