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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慰问志愿军老战士和志愿军烈属专项经费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2000]19号)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外交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纪念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精神,今年10月25日是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50周年纪念日。经中央同意,在这个纪念日前后,对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及志愿军烈属,由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省委、省政府对这次纪念活动非常重视,决定由民政厅负责慰问工作。并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座谈会,对健在的志愿军老战士、志愿军烈属普遍进行一次慰问,向每人赠送一份慰问品。省党政领导将对部分志愿军功臣、志愿军烈属进行慰问,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据调查摸底,预计全省志愿军老战士、志愿军烈士3000人,每人按50元计算,加上省上领导的慰问活动,所需慰问费20万元(包括座谈会,省党政领导所带慰问品),请省财政予以解决。
  特此报告
  附:1、中办发[2000]19号
  2、民发[200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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