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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监察部等五部委〈关于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把民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工作引向深入,民政部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2000年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就2000年民政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下发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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