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紧紧围绕“十二五”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保障粮食供给安全、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及资金支撑、安全生产等重大问题,突出“主题”、“主线”和“主要路径”,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积极,主要任务清晰,保障措施有力。规划的实施,不仅对“十二五”相关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而且将对全省“十二五”目标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和强力支撑。会议决定原则批准《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要求会后根据讨论意见,再做进一步修改、对接,并报省政府审定印发。
《青海省“十二五”社会服务发展规划》,首次采用“社会服务”的概念表述,把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方面的业务整合纳入其中。也是首次由省政府发展规划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首次被作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 舒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