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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加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着力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4∙14”玉树地震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青海省民政厅着力从组织体系、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大力加强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应急保障水平,减灾救灾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在组织体系方面,为完善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推进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密切与国家减灾委的联系,将原来的青海省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更名为青海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青海省民政厅,负责省减灾委日常工作及全省减灾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政策衔接等具体工作。

  在机构建设方面,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两个由省民政厅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一是青海省减灾中心,核定编制6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是:参与灾情会商,协助开展查灾、报灾、核灾和应急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减灾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收集处理各类灾情信息,为全省减灾救灾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国家减灾小卫星地面系统的建设和信息接收工作;参与组织全省减灾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承担省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二是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核定编制5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2名。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央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拨等管理工作;为西北地区各省(自治区)提供紧急救灾物资供应;协助青海省民政厅开展救灾物资的募集和捐助工作。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投资300万元,建立青海省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全省各州、县联网。二是根据《青海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在已建设53个储备库的基础上,本着布局合理、调拨迅捷、保障有力的原则,今年再投资1047万元,用于修建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

  在队伍建设方面,印发了《关于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并逐步开展培训工作。

  “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将进一步健全减灾救灾法规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救灾资金保障机制,推进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应急救助、科技支撑、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应对水平。

编审:冶成明 编辑:沈丽君 供稿: 马旦珠

主办: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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