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需求,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申报实施以下项目:
(一)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在省内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详见附件1)等偏远农牧区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需求开展社会服务。项目总数4个,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40万元。
(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面向省内提供教育、卫生、养老、育幼等精准化服务社会组织(培训名额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社会组织倾斜)的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品牌建设等专题方面的政策宣讲和业务技能培训。项目总数1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资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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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资助范围 |
不资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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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 |
1.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主要面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以及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等特殊需求的儿童群体,开展入户走访、家庭教育指导、家庭监护支持、监护能力评估和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和调查评估、监护干预、精准关爱服务等个性化服务;重点面向精神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如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筛查与诊断、康复训练与干预、社会融合活动以及心理疏导、托养照料等服务;同时组织开展社会融入活动与援助帮扶,以促进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和社会融入。 2.老年人服务,主要面向特困供养老年人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和社会参与等服务。重点面向患精神类疾病的老人提供认知功能筛查与评估、康复训练与干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 3.精神卫生困境家庭服务,主要面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未成年人子女家庭,以提升家庭整体能力为目标,基于社区康复的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耻感消除、预防性干预等精神障碍康复服务。 4.服务类社会救助,主要是对有需求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针对性地提供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基本生活需求。 |
不资助向受益对象发放救助款、奖学金和补贴等款项;不资助专业课题研究、赠送图书、赠送大额礼品或与服务对象需求无关的礼品、投资、高风险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维护和订阅、种植养殖、基建、购置设备和服务设施、培训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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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 |
地方性社会组织重点面向提供教育、卫生、养老、育幼等精准化服务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主要资助人员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培训资料、师资、培训场地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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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资助除培训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如考察旅游费用、团建费、开展社会服务费用等。 |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4年度检查合格(慈善组织正常报送年报),2023年至2026年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其中有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
(四)成立三年及以上,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三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与联系人须为本单位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鼓励但不限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申报;
(八)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基础及影响力。其中,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的,上一年度相同服务方向项目累计支出应达到40万元;申报“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的,上一年度相同服务方向项目累计支出应达到30万元。
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评审流程
(一)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仔细阅读项目实施方案、财务管理指引和答疑,于电脑网页端注册并登录金数据(https://jinshuju.net/home),根据申报项目类型不同,在线填报:
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示范项目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com/f/Cpu72I;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示范项目申报链接:https://jinshuju.com/f/js226S;
(二)上传电子版材料:申报单位直接在线上申报书中,将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及同类项目上一年度总结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作为附件上传,确保上传的资料画质清晰,信息完整可辨。
(三)项目申报书修改、保存及打印:在线提交申报书后,可在金数据账号主页左侧“填表记录”中找到已填写的数据进行修改,确认不再修改后,在金数据“填表记录”中选择已填报数据,选择“另存为PDF”即可将电子版保存在本地电脑。确认立项后,打印纸质版申报书,首页“配套资金确认书”、“申报单位承诺书”将同步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项目申报书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申报截止后将关闭修改通道。
(四)报送项目评审相关资料:为严格把关项目内容,做到业务领域精准、资金使用精准、配套保障精准,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时应向省民政厅报送以下资料(经本组织盖章后按顺序将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份PDF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评审不接受纸质材料):
1.盖有2024年度检查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
2.银行开户文件;
3.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4.同类项目上一年度总结报告或评估报告;
5.本组织简要介绍,包括基本情况、近年来主要业绩、建立党组织或党建工作情况,近两年内执行同类项目情况;
6.本组织章程和章程核准表(经登记管理机关盖章);
7.工作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专兼职情况、入职时间及专业资质(附证明材料)等;
8.配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配套资金为其他财政资金或捐赠资金的,应同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捐赠协议,明确该资金性质和用途,用途应与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用途一致);
9.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通报表扬文件和媒体宣传报道资料;
10.项目调研报告。
(五)项目评审、公示及推荐上报:省民政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于2026年5月14日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现场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评审专家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民政部。
五、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民政局负责本地区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于5月12日24:00前将本地区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相关资料PDF版文件和推荐名单(经市、州民政局盖章)发送至365515386@qq.com,逾期推荐无效,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不接收各地社会组织自行报送的项目资料。
(二)全省性社会组织直接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申报项目,并于5月12日24:00前将项目评审相关资料PDF版文件发送至365515386@qq.com,逾期报送视为无效。
(三)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民政部办公厅《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及电话:孔德婧,0971-4399320
附件:省内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 省内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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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州)行政区划 |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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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共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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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同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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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尖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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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泽库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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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玛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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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班玛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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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甘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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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达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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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玛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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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玉树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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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杂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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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称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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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治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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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囊谦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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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曲麻莱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