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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第一批入驻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服务 (孵化)基地(西区)的通知

日期:2026-04-22 19:36:14 浏览:

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力度,省民政厅将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号国贸大厦9楼调整为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西区、以下简称基地),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等功能区域,现就招募第一批入驻社会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及服务内容 

本次计划招募7-10家社会组织入驻。主要招募公益慈善类、服务“一老一小”、弱势群体等类型的社会组织,以及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初创期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基础保障、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二、申请入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符合社会组织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基地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服从基地的管理和指导;

(二)爱护基地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保持公共卫生和业务活动场所的整洁,落实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三)在积极参与基地组织各项活动的同时,每年开展不少于4 次业务活动,并将每次活动的计划、总结及相关影像材料等报基地运营服务机构;

三、招募流程

(一)申请报名。意向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请于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入驻服务(孵化)基地申请书》和《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入驻服务(孵化)基地审批表》(详见附件1、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9号1517办公室)。

(二)材料初审。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

(三)综合评审。通过初审的社会组织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人员组建评审团队,结合实地考察情况,从社会价值、发展潜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听取社会组织负责人就组织情况、项目规划、发展需求等方面的汇报。

(四)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驻社会组织名单,并在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约入驻。公示无异议的社会组织收到入驻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基地运营方签订入驻协议并办理入驻手续。

 

附件:1.《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申请书》(点击名称即可下载)

      2.《入驻青海省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审批表》(点击名称即可下载)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