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省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函》(青民社〔2025〕128号)、《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省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的函》(青民社〔2025〕219号),于2025年7月至9月,对青海省乐为公益发展中心等71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2024年度工作、党建情况、业务活动、举办论坛、制度制定和执行、收费、分支(代表)机构管理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抽查工审计,现就存在问题的52家社会组织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请各有关社会组织对照抽查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或说明情况,于2026年2月12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1517室)。
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省民政厅将依法依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