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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4-11-04 11:11:01 浏览:

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等7家社会组织:

经调查,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青海省润青志愿者服务中心、青海省藏区爱施贫困救助中心、青海长江书画摄影艺术研究院、青海省江河旅游文化交流中心、青海省渔业协会、青海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等7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以上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由于上述7家社会组织变更办公地址未报备,联系电话均不能接通,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请相关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青海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

  青海省润青志愿者服务中心

  青海省藏区爱施贫困救助中心

  青海长江书画摄影艺术研究院

  青海省江河旅游文化交流中心

  青海省渔业协会

  青海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

 

本机关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联系部门: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971-4399327

 

 

                                                    青海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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