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确保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稳步推进,省民政厅在原《青海省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青民发〔2020〕124号,已过有效期)基础上,草拟了《青海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请各市(州)民政局、各省级社会组织结合近年登记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9月10日18:00前书面反馈至青海省民政厅。
联 系 人:孔德婧
联系电话:0971-4399320
传 真:0971-6104227
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省民政厅15楼1517室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9月3日
附件:《青海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