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青海省润青志愿者服务中心、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青海省藏区爱施贫困救助中心、青海长江书画摄影艺术研究院、青海省江河旅游文化交流中心、青海省渔业协会、青海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等7家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年度检查。其中青海省润青志愿者服务中心、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青海省藏区爱施贫困救助中心、青海长江书画摄影艺术研究院、青海省江河旅游文化交流中心,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青海省渔业协会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青海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拟对上述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及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拟作出撤销登记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青海省润青志愿者服务中心
2.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
3.青海省藏区爱施贫困救助中心
4.青海长江书画摄影艺术研究院
5.青海省江河旅游文化交流中心
6.青海省渔业协会
7.青海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9号
联系部门: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电话:0971-4399327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7月31日